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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定金收据丢失

定金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 据此,如果你不想购房了,对方提出“扣定金1万元”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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