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
有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
有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
有些不法分子成立公司为掩护,执照手续完备,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
有些不法分子逃避追踪进行网站设置宣传,招募人头户通过网络平台和通讯工具进行虚假信息传播,诱骗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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