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其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其实,对于金融债务进行追讨也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的。因此,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我们在维护自身是权益和追讨这个债务的时候,是一定要按照这个正当的程序去追讨的。千万不要在追讨的过程中去动用一些违法的手段,这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