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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纠纷答辩状

代位权纠纷答辩状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18:00:31 已帮助26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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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答辩状
您好! 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 可在答辩状上写明您是否同意离婚及是否同意离婚的理由。 以上是汪志国律师根据您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本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方案性意见或对策帮助处理此案,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当面咨询!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祝您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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