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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这里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遇到下列情形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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