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拘留的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是对
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
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
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
刑事拘留是对触犯
刑法的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
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
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
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
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
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
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
意外事件,以
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4)适用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讼诉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 (7)拘留能否
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
申诉和行政
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
近亲属能够找到保
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
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