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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程序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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