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票据纠纷专题 > 本票最终收款人

本票最终收款人

法规规定的收款人必须是票据上的第一收款人。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

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

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

按票面是否载明受款人姓名,本票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

按票面有无到期日期可分为定期本票和即期本票。

本票不需经承兑,出票人出票后即负付款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