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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