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可用货币或可估价、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出资的财产除外。非货币财产需评估作价,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股东出资方式多样,货币和符合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均可。对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是为保证出资价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高估或低估影响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股东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出资是基本义务,货币出资要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若股东不按规定出资,不仅要向公司补齐,还要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对守约股东的保护。如果在股东出资方面遇到问题,比如不确定财产能否出资、不知如何进行非货币财产评估等,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