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执行人想避免被法院拘留,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实施妨碍执行的行为。比如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二)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不做虚假报告;严格遵守执行和解协议,不出现拒不履行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