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及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保障自身权益。
(二)若在专利权授予前就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需在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起诉。
(三)若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可请求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按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