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实用新型专利诉讼费用涵盖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收费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收取。
2.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不超1万元每件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7%;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0.6%;超2000万元部分按0.5%。
3.申请保全措施费用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5000元;鉴定评估等费用依实际发生由当事人承担。
4.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诉讼前仔细评估争议金额,准确计算可能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时,合理确定保全财产数额,避免不必要费用。
3.选择律师时,多对比协商,确定合理律师费。
2026-01-07 07:18:00 回复
咨询我
1.实用新型专利诉讼费用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法院收的案件受理费,二是可能产生的其他诉讼费用。
2.对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要是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每件收500元到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收费。
3.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收取:不超1万元的,每件50元;1万元到10万元部分,按2.5%收;10万元到20万元部分,按2%收;20万元到50万元部分,按1.5%收;50万元到100万元部分,按1%收;100万元到200万元部分,按0.9%收;2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按0.8%收;500万元到1000万元部分,按0.7%收;1000万元到2000万元部分,按0.6%收;超2000万元部分,按0.5%收。
4.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交纳,最多不超5000元。
5.鉴定评估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6.律师费得当事人自己承担,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6-01-07 06:42:4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实用新型专利诉讼费用包含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和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对于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需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则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2)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不同金额区间对应不同比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等。
(3)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5000元。鉴定评估等费用依实际发生由当事人承担。
(4)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提醒:
在实用新型专利诉讼中,要准确计算诉讼费用。不同案情费用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7 04:47:4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实用新型专利诉讼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在500元至1000元。
(二)若有争议金额或价额,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受理费:不超1万元,每件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按0.7%;1000万至2000万元部分按0.6%;超2000万元部分按0.5%。
(三)申请保全措施费用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5000元。
(四)鉴定评估等费用依实际发生由当事人承担。
(五)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上述不同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五)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2026-01-07 03:59:3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实用新型专利诉讼费用包含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可能产生的其他诉讼费用,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标准分段累计收费,申请保全措施有费用上限,鉴定评估等按实际发生承担,律师费自行协商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用新型专利诉讼中,若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法院收取500元至1000元案件受理费;若有争议金额,则按财产案件标准分段累计收费,如不超过1万元收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等。申请保全措施按实际保全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5000元,鉴定评估等费用依实际发生由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承担。在遇到实用新型专利诉讼相关费用问题时,若不清楚如何处理或想了解更多细节,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7 03:5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