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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离婚分割吗

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离婚不分割,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以下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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