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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竞业禁止协议书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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