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案件状态和法院掌握信息情况,明确案件处于执行阶段且执行法院是否已知车辆信息。
(二)若法院已知车辆情况却未执行,与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未执行原因,如车辆查找困难、权利受限等。
(三)若法院怠于执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四)若法院不知车辆信息,主动向法院提供车辆具体线索,如停放位置、车牌号等,推动法院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