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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接受还款一方有无管辖权

一般来讲,民间借贷中接受还款的一方所在的法院通常具备管辖权。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在民间借贷的情境里,接受还款的一方可以被看作是被告的一种特殊情况。不过呢,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应当依据约定的管辖法院来确定管辖权。总之,通常是以接受还款一方的所在地作为管辖的依据,不过约定管辖具有优先权。
最新修订: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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