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已经离世的儿女能经由其晚辈
直系血亲来
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所谓代位继承,就是当被
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去世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去替代先去世的长辈直系血亲,从而
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是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
比方说,老人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在老人之前离世了,这样的话,孙子就可以代位继承儿子原本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不过呢,如果老人在
遗嘱中明确地把已死亡儿女的继承份额给排除掉了,那么已死亡的儿女就不能再参与到
遗产分配当中了。总之,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已死亡儿女是否能够分得老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