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婚后父母明确
赠予某一方的财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该方的
个人财产。倘若未明确表示仅赠予一方,那么就有可能被当作
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一,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其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其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其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除外;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故而,若父母给予的遗产未明确只给予一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具体情形还得结合实际的
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