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借条的证明力比较弱,二十年过去是否有效要分情况看。
从证据方面来说,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要提交原件,实在有困难的才能提交复制品。复印借条就属于复制品,如果对方承认借条内容,法院会采信其证明力。可要是对方不承认,光有复印借条没办法单独认定借款事实,还得有其他证据辅助,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从诉讼时效方面讲,一般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诉讼时效;没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能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那天起算诉讼时效。二十年通常超过了诉讼时效,要是债务人用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会败诉。不过,要是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况,那就不一样了。
总之,二十年过去,复印借条证明力有限,还可能过了诉讼时效。建议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借款事实,必要时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