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追诉时效期限,要根据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过了一定期限不再追诉。要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有殴打、侮辱情节,会从重处罚。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般情况下,非法拘禁罪追诉时效是五年。若致人重伤,追诉时效为十年;致人死亡,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要是涉及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就依照相应罪名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可能达到二十年,甚至需要最高检核准追诉。大家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