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型
诈骗立案需具备以下
证据:其一,借款相关的书面资料,像
借条、
借款合同等,要能清晰表明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其二,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以此证明借款已实际给到对方;其三,对方的
身份信息,可通过
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来获取,以便明确被告主体;其四,对方有诈骗故意的证据,例如虚构
借款用途、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表现的相关证据;其五,
催讨借款的证据,如短信、邮件、通话记录等,显示曾多次要求对方还款。
倘若只有借条等借款凭证,而没有其他证据来佐证存在诈骗故意等情形,可能就难以将其认定为借款型诈骗,只能当作普通民事借贷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