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中的受害者通常并非罪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犯罪主体是实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受害者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参与到
非法吸收存款的活动里的,他们是被
犯罪行为所伤害的对象,自身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不过,倘若受害者在明知是非法吸收存款的情况下,依然积极参与并协助
犯罪,例如帮助进行宣传、组织集资等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共犯,进而成为犯罪主体。
总之,通常来讲非吸案的受害者不是犯罪,但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存在协助犯罪等行为而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