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相关规定。
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这些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割。
确定好共同财产范围后,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割。要是能达成一致,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比如,一方在家庭里承担了更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那分割财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要是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也会更倾向于无过错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得给予补偿。
所以,就算结婚20年后离婚,财产分割也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