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律有另外的规定。
所谓
共同债务,就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经营而背负的
债务。
在
离婚的时候,原本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清偿;如果协议达不成一致,就由人
民法院进行判决。
要是双方仅仅约定只偿还一半的债务,这种约定只在双方内部有效,无法对抗
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不过在内部关系上,双方按照约定承担了各自的份额之后,是可以再向另一方追偿超出自己份额的那部分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只偿还一半的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同意或者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