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般
共同债务得共同承担。
按照《
民法典》的要求,
离婚之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一起偿还。
要是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进行判决。
倘若这
债务是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求所背负的,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不过,要是
债权人能够证实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的,那就除外。
总之,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承担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通常的原则是共同偿还,以此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