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的工作人员倘若参与了诸如赌场经营管理之类的实质性活动,通常会构成
犯罪。
这类人员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
从犯。
从犯在
共同犯罪里起到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和
主犯相比,他们的
刑事责任相对要轻一些,但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例来说,在赌场中负责收银、接待客人或者维持秩序等工作,对赌场运营起到一定作用的工作人员,会被判定为从犯。
不过,如果工作人员仅仅在赌场中从事一些简单的、辅助性的劳务工作,像打扫卫生、送水等,与赌场的主要
犯罪活动联系比较疏远,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
总之,开设赌场的工作人员是否犯罪,需要依据其具体参与的行为以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