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赌博罪中以赌博为业如何认定

赌博罪中以赌博为业如何认定

将赌博当作主要生活依靠,频繁进行赌博活动,这通常就是“以赌博为业”。
在认定时,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参与赌博的时长、频率,以及赌博收入在生活来源中所占的比重等。
一般而言,短期内偶尔有赌博行为是构不成此罪的,但要是长期、频繁并且靠此获取经济利益,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
比如说,有个人几乎每天都参与赌博,并且他的赌博所得在总收入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这种情形就比较容易被认定符合“以赌博为业”的条件。
要注意,具体的认定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和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
最新修订:2024-11-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