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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的主要情形如下:其一,把本单位资金挪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二,即便未超过三个月,但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其三,用于非法活动,像赌博、走私等,不管挪用资金的数额大小以及时间长短。
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将公司的 5 万元资金挪去炒股,并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这就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
要是仅仅是短期借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临时消费,且金额不大,通常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要注意,具体的认定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进行判断。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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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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