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
债务不在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内:
1. 一方在婚前产生的债务,由于这是婚前个人的行为导致的债务,婚后另一方无需对此负责。
2. 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那些与自己没有
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而背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经营。
3.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去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所得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该债务由
债务人自己承担。
4. 因
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这种债务由
侵权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