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民间借贷是能够在原告的住所地进行
起诉的。
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人
民法院来
管辖;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对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在民间
借贷关系里,如果双方没有
约定管辖的法院,那么原告就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
诉讼。
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就是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也就是
出借人的所在地。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民间借贷是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进行起诉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