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有关房屋
继承的规定如下:
被
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
在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均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
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优先,被继承人可通过
遗嘱将
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