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
继承,就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养的以及有
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指的是父母的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比如,某公民离世,其配偶、子女、父母都还在世,那么就由他们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要是配偶、子女、父母都放弃继承,才轮到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