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在
离婚时有意躲避
债务,可从这些方面来判定:其一,
离婚协议中规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而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债务,且没有合理的缘由,这种明显的
财产分割与
债务承担不协调的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
其二,
离婚前特意转移、隐藏
夫妻共同财产,致使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由此可以推断出其有逃避债务的意图。
其三,离婚后一方马上举家搬迁、更换联系方式等,让
债权人难以向其主张债务,这种情况也可能被看作是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总之,要综合考量离婚前后的各种行为表现以及相关
证据,以确定夫妻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