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范畴中,倘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全部履行完毕,一般就不能再去追究原先的
民事责任啦。这是因为和解协议具备合同的性质,双方都得受其限制。不过呢,要是存在
欺诈、
胁迫这类致使和解协议无效或者
可撤销的情况,就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和解协议,然后再进行追究。
在
刑事领域里,对于
自诉案件来说,双方和解之后要是
自诉人反悔了,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再次
提起自诉来追究
刑事责任的。而对于
公诉案件,和解仅仅是
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
司法机关依旧会依据案件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来追究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和解的情况可能会对量刑的轻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