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期间应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劳动改造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活动,通过劳动学习技能、树立正确价值观。
(二)了解自身享有的基本权利,如通信、会见亲属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接受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若存在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属于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四)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以获得减刑机会;符合假释条件的,可申请提前出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