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若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便属于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
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及以上。一旦达到这些标准,就有可能涉嫌赌博罪等
刑事案件。需留意的是,不同地区会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上位
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具体执行标准。并且,赌博属于
违法且会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远离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