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参赌者赌资8万,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或涉嫌赌博罪;开设赌场者赌资8万涉嫌开设赌场罪,两者处理不同。
法律解析:
参赌者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网络赌博,赌资8万,通常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若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则涉嫌赌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开设网络赌场者,赌资8万已达刑事立案标准,涉嫌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法律对参赌者和开设赌场者的处理有明显差异。如果遇到与网络赌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