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饲养致他人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要是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就能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并致他人损害,不管被侵权人有无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均要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要是损害是第三人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既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索赔,也能向第三人索赔。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以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发生纠纷时,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话,被侵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维权,比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之后,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