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主要包含以下这些:
1. 随意
殴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的话。这里的“随意”表明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是无端生事,并且多次或者针对多人实施殴打行为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的话。比如长期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使用恶劣语言辱骂或者严重恐吓他人,从而影响其正常生活等情形。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要是
情节严重的话。就像无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故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例如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对正常运营秩序造成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