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属于
行为犯,
立案标准并非以涉及金额为准。
依照
刑法规定,具备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致使社会秩序遭到破坏的,便可
立案追诉:其一,随意
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然而,倘若涉及寻衅滋事行为中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通常达到二千元以上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但这并非仅依据金额来确定
立案,而是要综合考量整个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等多种因素来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