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分析:
在
民事诉讼里,被告被
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作出
缺席判决。
不过,要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那就可以对其进行
拘传。
在
刑事诉讼中,若被告是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按
撤诉处理。
而在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必须到庭,若拒不到庭,法院能够强制其到庭。
在
行政诉讼中,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同样可以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