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强迫性劝酒是一种需担责的过错行为。使用言语刺激、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喝酒,违背他人意愿,增加了饮酒过量的风险,一旦朋友因喝酒死亡,劝酒者可能要承担责任。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也可能担责。当知晓对方有不适宜饮酒的疾病,却不加以劝阻,任由其饮酒,这种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3)未履行安全护送义务同样可能担责。朋友醉酒后,处于危险状态,有义务将其安全送回家或医院,若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意外发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4)酒后未制止危险行为,如朋友酒后驾车,未有效阻拦,使朋友处于极大危险中,若发生死亡事故,要担责。若不存在这些过错行为,则无需担责,具体责任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
提醒:朋友喝酒聚会时要避免强迫劝酒,了解对方身体状况,履行好安全护送和制止危险行为的义务,若涉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