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中的一方有欠款,而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晓且未在借款文件上签字。在一些情形下,是可以进行
起诉的。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
债务,除非明确表明是
个人债务,不然一般都被当作
夫妻共同债务。要是能够证实该欠款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共同利益方面,并且另一方确实对此不知情,那么在起诉的时候就可以主张该债务是欠款方的个人债务,由欠款方自己来承担。不过,起诉需要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上述的情况,像债务用途的相关凭证等。要是证据不够充分,法院或许依然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一起承担。总之,到底能不能起诉以及责任该如何认定,都得依据实际的情况和所提供的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