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子女的老人,一般由其
近亲属来
抚养。近亲属涵盖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人。要是有配偶的话,配偶就有法定的抚养责任。倘若配偶已经离世或者没有抚养能力了,那父母和子女就是第一顺序的抚养人,兄弟姐妹等则是第二顺序的抚养人。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监护人,去对老人进行抚养和照料。要是有
赡养协议或者
遗嘱等对抚养事宜有明确规定的,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总之,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的抚养主体和方式,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没有子女的老人的生活需求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