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子女有
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不履行。要是子女自身确实没有赡养的能力,并且这种无力赡养是客观存在的,像子女因为得了重病、残疾等,导致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
赡养义务。
不过,这可不是说就能完全不用承担赡养责任了,其他有赡养能力的亲属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要是子女有赡养能力却故意不赡养父母,情节比较严重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还可以要求子女支付
赡养费等。总之,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的基本责任,通常应该积极去履行,遇到特殊情况就得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