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害人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医疗费,就是看病花的钱,像医院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得有医院开的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一起确定。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实际花的钱算。要是之后还有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用,等实际发生了,受害人可以再去起诉要求赔偿。不过,如果有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能确定一定会发生的费用,也能和已经花的医疗费一起赔偿。
误工费,和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以及收入情况有关。误工时间得有治疗医院开的证明。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实际少赚的钱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算;要是没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就参考受诉法院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护理费,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和误工费算法一样;没有收入或者请护工的,就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算。一般护理人员是一个人,但要是医院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说法,也可以多安排人。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看病、转院实际花的钱,得有正式票据,而且票据要和看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上。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医院的意见来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残疾了,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双方可以先就赔偿的事商量商量,要是谈不拢,受害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建议加害人积极面对赔偿问题,主动和受害人协商;受害人要及时收集好各种费用的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