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里,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
羁押的时长,会因案件所处阶段以及具体状况而有所差异。
在
侦查阶段,通常来讲,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之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无法终结的案件,能够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延长一个月。
要是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况,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
期限届满后,依然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在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要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就可以延长半个月。
在审判阶段,
一审案件一般在受理后的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等规定。
不过要是出现特殊情况,还可能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