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欠你钱时,有这些
起诉地可供选择:其一为被告住所地,即欠款人的户籍所在之处;倘若欠款人离开
户籍所在地,且在
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那其经常居住地也能作为起诉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他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其二是
合同履行地,要是你们之间的欠款是因
合同关系而产生,就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当作合同履行地,你作为接收货币一方,你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你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进行起诉。然而,在选择起诉地时,你需考虑法院的
管辖权规定、
诉讼成本(像差旅费等)以及当地的司法环境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