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协议里约定不要
抚养费,日后若情况有变,是能够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这在法律层面具有合理性。
从法律规定角度讲,即便当初签订协议放弃了抚养费,可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诸如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增加的情况,且
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无法独自承担这些费用时,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法定责任,这样的约定不能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向法院主张时,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存在需要
增加抚养费的合理情形,比如孩子生病需要大笔
医疗费用等相关证据。